发布时间:2017-09-11 13:49:52
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委托,对其临床使用的部分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及其伴随服务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鼓励生产企业直接参与)参加。
一、投标主体:国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二、采购品种:
详见《部分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需求一览表》
三、采购周期:本次招标有效期为截止到下一个招标周期,如果在本次招标有效期内,“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阳光采购”确定了中标结果,则以辽宁省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上述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汇款可电汇到帐户(工商银行龙江支行3301009109248111622,收款人为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汇款后将回执及上述文件复印件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syfdzb@163.com,并请在邮件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号。(采购文件售出不退)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及时间:
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二街125号,格林观堂小区西门,预备役高炮一师正门斜对面)。
发售时间:2017年9月11日-9月22日,每日9:00-11:30,13:00-16:00(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及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部分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内容及样式详见《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部分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招标采购资格证明材料装订顺序表》。投标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以现金形式递交)
提交时间:2017年9月11日-9月22日9:00-11:30,13:00-16:00(节假日除外)。
提交地点: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二街125号,格林观堂小区西门,预备役高炮一师正门斜对面)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文件,不予受理。
3、网上投标信息确认时间:2017年9月29日-9月30日9:00~17:00。
2、报价部分提交:
此次报价采取电子报价方式进行,所有价格信息皆以投标系统中电子报价为准。
网上报价时间:2017年10月9日9:00~17:00。
网上报价公示时间:2017年10月9日17:00开始。
逾期网上报价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恕不接受。
七、议价时间及地点:
待定(以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syfdzb.com通知为准)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二街125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代一婷、赵欢
电 话:024-67765966、67765877(业务)024-67765800(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