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08 09:12:40
项目编号:新西招字[2017]ZC015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对伽师县维吾尔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下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组织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形式前来投标。
1、招标内容:
包号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万元) |
第一包 |
1 |
彩超 |
1台 |
265.00 |
第二包 |
1 |
无创呼吸机 |
2台 |
72.10 |
2 |
有创呼吸机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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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电监护仪 |
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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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动态血压计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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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十六道心电图机 |
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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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微波治疗仪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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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双通道注射泵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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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四通道注射泵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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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包 |
1 |
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
2台 |
231.00 |
2 |
骨关节康复仪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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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智能下肢康复机器人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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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干涉波疼痛治疗仪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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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挂壁四维整脊牵引床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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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热式蜡疗仪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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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包 |
1 |
凝血功能分析仪 |
1台 |
56.50 |
2 |
细菌培养及药敏鉴定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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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自动血流变分析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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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包 |
1 |
立式灭菌器 |
2台 |
18.80 |
2 |
封口机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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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空气消毒机 |
5台 |
2、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出具《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以上证件的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4)如是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一个制造厂家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5)提供所投医疗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投标时须出具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6)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
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所投医疗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及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3、采购人:伽师县维吾尔医医院
联系人: 靳主任
联系电话:13779896533
4、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08月08日起至2017年08月14日,(含节假日),[10:00—13:30时(北京时间)]及[15:30—18:30时(北京时间)] (过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费用:200元/本,售后不退。
5、报名、购买标书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酒店9楼)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1日11:00时(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喀什新德商务酒店10楼会议室(地址:喀什地区喀什市克孜都维路与玉吉米力克路交汇处)
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酒店9楼
联 系 人:王新荣 王静 电话:0991-5823555、5508779
帐号:10763877970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奇台路支行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