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浙江省】浙江省关于停止胸腔引流贮液瓶等产品在线交易资格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7-23 13:59:26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配送企业、投标人:
根据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同意注销上海华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公告》(2019年6月19日),及我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经排查等程序,拟停止胸腔引流贮液瓶等产品在线交易资格,具体产品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23日至7月29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
联系人: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571-86409269。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9年7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yxcg.cn/detail.html?infoId=3663&CatalogId=90
文章关键词:
【浙江省级】停止胸腔引流贮液瓶等产品在线交易资格
阅读 209 次